根據《遼寧省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實施意見》的要求,為加強各級政府對糧食市場的宏觀調控,加快完善地方糧油儲備體系,建立健全地方儲備糧油管理制度,做好地方儲備糧油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根據省政府對糧食市場宏觀調控的需要,省級儲備糧食規模原則確定為7.5億公斤,每年視糧食產量和市場變化情況適當增減。市級儲備糧油的規模,原則 按產區不低于3個月、銷區不低于6個月城鎮人口銷量,由各市具體提出儲備品種、數量,報省核定??h級是否建立糧油儲備,由市政府確定。
二、地方儲備糧的品種、數量,在省下達的定購糧任務中專項安排,也可從保護價收購糧中安排。儲備糧由政府委托國有糧食收儲企業收購。對我省短缺并確需儲備的糧油品種,在進口和省外采購計劃中安排,由省、市糧食主管部門委托外貿企業或國有糧食企業代理。
三、省級儲備糧糧權屬省政府,主要用于全省性自然災害的救助和糧價波動的調控。省級儲備糧的收支計劃由省糧食局會同省計委、財政廳、物價局、省農業發展 銀行等有關部門制定,報省政府批準。市級儲備糧油所有權和動用權屬市政府,主要用于對一般性自然災害的救助和局部地區糧油價格波動的調控。